《扬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简称就是大家常说的《条例》这一档子事, 是扬州市用来管城市长相和卫生的核心规矩。这玩意儿由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拍板制定, 并且正式公布就开始生效执行。
它管的地方不窄, 包括扬州市行政区域里面已经建好的城市地盘, 还有那些虽然还没建好但在规划里已经定下来的其他管理区域, 全都得听它的。
这个条例里头已经讲清楚了谁来做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主管工作, 具体的管理标准是什么, 还有违反了规定之后要接受什么样的处罚依据, 这些东西都摆得很明明白白, 所以对于住在扬州的普通市民来讲, 对于开店的商户来讲, 对于这些企事业单位还有相关的施工单位来说, 这都是必须老老实实遵守的行为准则。
适用范围与主管职责
适用的区域包括扬州市城市建成区, 还有市级政府规划确定的其他需要实施市容环卫管理的区域。
城市管理部门被指定为主管的职能部门, 具体来说就是处在市这一级以及区这一级的城市管理部门, 它们承担了市容环卫主管部门这一种身份角色, 因此负责把辖区内所有关于市容和环卫方面的工作统统管起来并实施统一且全面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关于属地责任这一项, 乡镇人民政府还有那些街道办事处, 它们是需要按照职责分工去承担那些属于本地的市容环卫管理任务的。
需要协同的部门, 是住建部门、交通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以及卫健部门这几个相关单位。它们都要在自己法定的职责范围之内。然后去配合开展相关的各种工作。
市容管理核心规定
建筑物的外立面, 还有构筑物外面的样子, 都得保持干净整齐, 要是这些表现情况跟城市里整体的形象要求不一样, 那么负责这事的人或者单位, 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把问题改掉。
如果你打算在外面弄那个户外的广告呀, 还有招牌、条幅, 也包括那些标语什么的, 那么你就必须要依照法律去城管部门那边申请一下审批工作, 不能说你擅自地去设置这些东西, 也绝对不能说不经过批准就擅自地把上面的内容给改了, 或者是把尺寸的大小也给随意变动了一下。
道路这一类、桥梁那一类, 还有广场啊, 公共绿地这些属于公共场所的地方, 都不允许去堆放东西, 也不许悬挂那些会妨碍市容市貌的物品在里面。
位于街道两旁的商家店铺, 还有各种各样的企业机关单位, 都要把“门前三包”这项规矩落实到位, 具体内容就是得保证那片地方干净卫生、秩序不乱、整体面貌良好, 要是想把经营活动超出租用门窗的范围摆出去, 那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才行。
在施工现场这个地方, 必须要把那种符合标准的、硬度比较高的围挡给设置起来, 等到了竣工之后呢, 要及时地把路面给恢复好, 并且把那些渣土给清理干净。
环境卫生管理核心规定
该市执行了关于生活垃圾的投放环节的拆分, 同时也包含了收集阶段的分离措施, 还覆盖了运输过程的归类操作, 并且在最终处理阶段也实行了分类的制度安排, 所有身处其中的人员都必须依据预先设定的类别标准来进行物品的丢弃行为。
公共区域是由环卫作业单位按照标准要求来进行作业的, 要把全天候的清扫和保洁工作给保持住。
那些餐饮的经营活动单位, 还有农贸市场这些地儿, 以及建筑工地这样子的地方, 像是一些产生垃圾数量特别多的一些单位, 都必须是要去配备上那种专用的, 而且必须是密闭状态的容器, 然后要按照规定的具体时间, 并且要沿着指定的行车路线来进行清理和运输的工作。
严禁在公共场所焚烧废弃物, 同时也禁止将废弃物扔在路上或河道里面。
城市里的垃圾还有污水, 必须接到市政的管网里去处理才行。这里头严禁偷着排到外面的那种情况。也严禁那些把东西倾倒在不指定的地方去的这种行为。
处罚标准与执法
凡属违反《条例》里面有关规定的行为的, 城管执法部门会依照法律进行处置, 要求其改正, 并按照事情的轻重情形来给予相应的处罚:
对于像没有进行分类投放或者在道路上占用空间堆放物品这样的情节轻微的违规行为, 执法部门会要求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把违规行为改正过来扬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扬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如果到期之后还是没有改正的, 就要对相关的个人处以罚款, 并且也要对有责任的单位处以其应当承担的相应的罚款。
擅自设置或超期使用户外广告、招牌:责令限期拆除或没收灵音心图,并处罚款;
如果发现有人违规把垃圾倒出来或者把渣土堆起来, 管理部门会责令他们把这些东西清除掉, 然后对涉事单位处以罚款, 同时也会对个人处以罚款。
如果有人拒不改正, 并且造成了什么比较严重的后果, 或者是反复地犯错的话, 那么就会加着罚款, 在情节特别严重的那些情况下, 就会按照法律的规定把那个相关的经营的许可证给吊销掉。
具体的罚款的数额以及裁量的基准都是以《条例》现行有效的这个文本, 还有扬州城管执法部门公开的那个标准为准, 这个说法是清楚的。
常见违规情形与自查要点
位于街道旁边的店铺把生意做过了门窗界, 在门口堆放杂物, 占用了人行道路。
餐饮店产生的油烟, 在没有经过净化处理的情况下, 就直接向空中排放了, 并且, 餐厨垃圾也被混杂进了生活垃圾里面, 然后被随随便便地倾倒掉了。
在施工的过程当中, 对于夜间进行的作业活动, 并没有去采取那些能够有效防止灰尘以及降低噪声的措施, 与此同时, 对于那些渣土来说, 也没有做到密闭式的运输。
在公共设施和建筑物表面随意张贴小广告, 悬挂条幅的行为, 没有进行审批。
沿街的单位没有用袋子把垃圾装起来, 也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去投放垃圾。
上面那些情况, 都是《条例》里写清楚的违规事情, 相关的责任主体应该主动地对照着进行自我检查, 还要及时地去整改, 以此来避免被给予行政处罚, 如果对处罚的决定觉得不合法或者不合理的话, 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去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