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咱们把它简称成《条例》, 这个《条例》其实就是淮南市的市民俗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工作依据。它也是用来帮淮南维持公共秩序的地方性的规矩。这办法是哪里出来的? 是淮南市的人大常委会搞定的, 然后还要经得住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的点头批准。

那它管哪些地方? 它不管整个大地都是, 只不管那些划在外面的。它只管淮南市已经建好了的那个市区范围, 还有市里的县政府、县里头的那些政府定下来的并且贴出来告诉大家的那些区域。主管部门是市、县(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按照职责分工去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卫工作。

适用范围与职责分工

这个《条例》是给淮南市这个地儿里头那些已经建成并且都在城区范围的那些地方准备的。在那些地方进行的城市外观还有环境卫生管理活动, 都得听这个《条例》的话。市那边有个专门管城市管理的部门, 他们负责把全市的范围都统筹起来。

然后县或者是区里头也有专门管城市管理的部门, 他们负责对自己那一小块地方的具体事情进行管理。乡镇政府的干部以及街道办事处的同事, 得承担在地上的日常管理责任。

那些搞建设的单位、管物业的人、沿街摆摊开店的小商贩和普通的老百姓, 大家都算是责任主体, 都得按照自己该干的那份职责, 把关于城市和环境卫生方面的义务给落实到位。

核心管理条款

1. 容貌管理: 在城市道路、广场、建筑物以及构筑物这些地方, 都要保持整洁和完好, 不能有损坏的情况。对于户外广告牌、横幅还有招牌这些设置物来说, 必须得符合城市容貌方面的标准, 而且必须先经过审批环节, 之后再按规定进行悬挂, 不可以随便把它们损毁掉, 也不能到了该拆除的时候还不拆除。

2. 环卫设施指的是生活垃圾, 这些垃圾要进行分类投递、密闭收集、转运以及无害化处理。至于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等配套设施, 需要由主管部门来做统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允许去占用这些设施。也不准损毁它们。更不可以擅自拆除它们。

3. 施工管理是指这样的状态, 就是在工地那边, 得把围挡给弄上, 把那些没有种树的土头都盖好, 还有, 那跑来的车, 都得把它洗一洗, 等到活干完了过后, 要赶紧把那儿弄得跟原来一样, 千万不要往城市里头的那些大路面上, 或者什么水体里面, 去倒那些泥浆, 再去倒那些渣土什么的。

4. 这里说的是禁行行为, 具体包括不准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 也不准随地大小便, 还不许乱扔果皮和纸屑;此外, 不允许在道路或者广场这些地方焚烧废弃物;也不能够擅自去设置摊点, 或者堆放物料;更禁止向城市里面的内河以及排水管网中倾倒垃圾。

处罚标准

违反《条例》规定的, 将由负责城市管理的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在限定的时间内改正。如果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话, 会被给予以下处罚。

违法情形 处罚措施
未审批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招牌 责令拆除,可处500元至5000元罚款
施工未采取防护措施造成污染 责令整改淮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处1000元至10000元罚款
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个人) 处5元至50元罚款
违规倾倒建筑渣土 处5000元至50000元罚款
占用、损毁环卫设施 责令恢复原状,处1000元至10000元罚款
经营户未按规定落实"门前三包" 责令改正淮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大城群众说事,可处100元至1000元罚款

具体的罚款额度要按照那部《条例》里最新的修改内容来定, 对于那种涉及金额特别高的案件, 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法律责任与实施

如果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因为滥用权力或者是玩忽职守, 甚至是为了私利而弄虚作假的, 这些行为是要依法给予处分的。一旦他们的行为构成了犯罪, 就要被移送到司法机关去追究刑事责任。要是当事人对于行政处罚这个决定不满意的话, 按照法律规定, 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

这个条例, 是从它被公布出来的那一天开始就正式生效实施了。在这个条例施行以前, 本市里面的任何相关规范性文件, 如果他们和本条例里面说的有不一致的情况, 那么所有这些不一致的地方, 全都必须以本条例作为标准来执行。

查询与监督渠道

市民要是看到了违反市容环卫的行为, 可以拿起手机去拨打那个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当然了, 去拨打那个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也行。

然后, 想要看一看《条例》的全文到底是怎样的话, 可以去访问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官方网站上面去查看, 另外也可以通过“淮南城管”微信公众号去查阅!只有这样做了以后, 大家才能确保自己拿到的是最新修订的这个版本, 这点是非常关键和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