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它是一部用来规范, 在城乡地区里对生活垃圾分类, 还有收集、运输和处理这些环节, 同时也涵盖了环境卫生设施的维护工作的综合性规章。这个办法, 清楚地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 相关的主管部门, 以及各类主体, 他们各自需要承担的职责和义务所在。

因此它就成为了基层开展环卫执法工作, 以及进行日常管理工作时所必须遵循的基本依据。以下是关于它的核心条款框架, 以及相关执行要点, 具体内容如下面所列出的那样。

适用范围与管理体制

本办法适用的是城市建成区里面的环卫管理工作, 还包括建制镇以及行政村的环卫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行使的是监督管理权。

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及执行标准一文说清(图1)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是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里面的日常环卫管理。城镇规划区域内的环卫工作由城管部门进行统一调配。农村区域里的环卫工作则由乡镇政府主导, 并由村级组织去落实执行。

环境卫生设施管理

关于城乡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垃圾收集容器这些环卫设施, 所在地政府要负责把它们统筹规划起来, 也要负责把它们统一建设完成。任何单位以及任何个人都不可以擅自把这些环卫设施给拆除了, 也不可以擅自改动它们。

如果确实需要对它们进行改动的话, 必须要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批才行, 而且还要把恢复方案落实好。这些设施的维护责任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这个原则来进行划分的。对于公共区域这一块, 是由环卫部门来承担维护责任的。对于各单位院内的这部分, 是由产权单位来承担维护责任的。

生活垃圾管理

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及执行标准一文说清(图2)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 还有个人, 应当按照规定,把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容器里面去, 不可以随意倾倒, 也不可以抛撒, 更不可以焚烧掉。

从事生活垃圾收集这个工作的单位, 还要负责运输, 也负责处置这些事情的单位, 必须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才行, 同时还要严格执行密闭运输的标准, 还要执行无害化处理标准。城乡结合部这个地方也应该设置临时堆放点, 转运的这个周期呢, 绝对不能超过规定的时限, 以此来防止出现二次污染的问题。

污水与公共场所卫生

城镇污水必须接入市政管网进行排放, 禁止直接向外排放。位于街边的营业场所中, 从事餐饮和洗涤等业务的经营者需要设置隔油池或者油水分离器, 在达到规定标准之后才可以进行排水作业。公共厕所要保持干净整洁、空气流通并且没有难闻的气味, 每天开放的时间不能少于规定的时段, 同时要公布负责管理的人员是谁。

法律责任与监督

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及执行标准一文说清(图3)

个人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的要求去分类投放垃圾, 或者随意倾倒垃圾, 又或者是损害了环卫设施, 就会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并且处以警告或者罚款;当情节严重的时候, 可能会被处以五百元以上相应额度以下的罚款。

如果是以单位的名义违规, 那么处罚的标准就要根据情节的加重程度来进行调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对环卫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限之内进行处理并且反馈结果。

附则与执行

本办法是从公布的那一天起就开始执行的, 在之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如果和本办法的内容有冲突的地方, 要统一以本办法的要求作为标准来处理, 各地方可以根据自己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研究制定对应的实施细则, 并且需要把这些材料报送至上一级的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