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这个事儿, 我们平时把它简称为《条例》, 它其实是重庆市那边为了管好用好城市里的卫生和环境卫生这些东西, 还有就是为了维护公共空间那种正常的秩序所搞出来的一种地方性的法规, 然后这个《条例》呢, 它在重庆市的行政区域范围里面, 对于那些已经建成在城市的区域, 以及那些按照法律程序划定出来的其他一些区域, 都是有适用效力的。
管理主体与职责划分
市里的, 还有区县级的, 或者是自治县级的人民政府里面的那些市容环境卫生的主管部门, 它们就是那个《条例》执行时候的主要负责机关, 它们的任务就是要把辖区内的市容环卫工作进行统一的规划, 还要做组织协调的工作, 同时要负责监督检查。
那街道级别的办事处, 以及乡镇一级的那个人民政府呢, 它们就要承担起在各自的辖区里面进行日常的市容环卫管理的那些具体的职责。
核心禁止行为
该《条例》进行了明确, 同时它也对下面的这些禁止性事项做了列举, 具体是这样的。
1. 在道路、广场、河道、绿地等公共场所, 将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瓶等废弃物进行乱扔的行为。
2. 有些人是随意地把建筑垃圾还有工程渣土给倒了, 还有些人是在那里乱堆一通。
3. 有些人没有经过允许, 就自己在那个城市道路上面摆摊去做生意, 或者是在那个城市广场上面摆摊去做生意, 又或者是占用那种桥下面面的空间来摆摊去做生意。
4. 人们会在建筑物的外墙之上、市政设施表面涂抹书写, 或者随意刻画图案, 并且未经允许就直接张贴, 又或者私自悬挂那些广告内容。
5. 在临街的商铺进行经营活动的过程里, 油烟以及污水存在被直接排放的情况, 或者排放量超过了规定的标准。
6. 在不允许烧东西的那个地方, 把落叶、还有垃圾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都给点着给烧了。
主要处罚标准
个人在随地吐痰还有乱扔垃圾这种不文明的行为上面,是会被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的。
对于擅自占道进行经营的行为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会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在必要的情况下, 还可以暂扣相关的经营工具。
如果被认定为是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的话, 那么会被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存在的话,那就是如果属于情节严重了的话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则会责令停业整顿。
商户油烟排放超标这件事, 现在需要去限期整改, 如果逾期还不改的话, 就要面临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这样的处理。
具体的那个罚款的一个幅度呢, 还是要以现在有效的文本内容为准。并且这些规定需要是逐条来进行明确, 不能含糊其辞。
各主体法定义务
对于个人来说, 需要把生活垃圾按照类别进行投放工作, 要保持公共场所处于有序并且整洁的状态, 不得饲养那些妨碍市容管理以及影响城市整体面貌的禽类和畜类, 这些内容是需要严格遵守的相关规定要求。
临街的商户需要做好门前三包的工作, 这包含保持环境卫生、维护门前秩序以及维持良好的面容。
物业服务企业需要去做的事情里面呢, 就包括了要对那个物业管理范围里面的, 有关公共环境的清洁卫生状况, 进行维护和管理。
施工建设单位需要设置围挡, 并且要覆盖裸土, 还要及时清运渣土, 同时得控制扬尘的产生。
监督举报渠道
老百姓能够选择使用12345政务服务热线, 或者是在渝快办平台里面找到随手拍这个模块, 来把违规的情况进行举报。主管部门在接到举报的这个消息以后, 应该在一个星期零两个工作日那么长的时间之内, 把事情查清楚完成核查, 然后把处理的结果告诉给他进行举报的那个人, 并进行反馈。
文本查阅指引
这份名为《条例》的文件, 是由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制定的,并且会进行定期的修改和调整。
当人们需要去使用里面的具体条款时大城群众说事, 大家建议登录到重庆市政府的官方网站上, 找到那个叫“政策法规”的栏目, 或者也可以访问“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去查询这里面的所有内容在当前是有效的完整版本。在进行相关操作的时候, 必须以官方公报里正式发布的那个文本作为唯一的依据。
